“農夫”離京:“被攆”還是“撤退”?
作 者:任翀 來 源:解放日報發表日期:2013-05-09
農夫山泉宣布桶裝水退出北京地區,并訴京華時報名譽侵權 京華時報稱北京質監部門介入調查,暫時禁止生產其桶裝水
從4月10日至今,京華時報連發多篇報道,直指農夫山泉生產標準不如自來水,引發了農夫山泉標準事件。昨天,這一事件升級:上午,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上稱,已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下午,在農夫山泉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企業與京華時報針鋒相對。
報道是“猜想”?
農夫山泉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關閉北京工廠,不再向北京地區提供桶裝水。
每個參會記者都拿到了一份厚厚的資料,包括多個國家衛生、質量標準文件以及農夫山泉官方回應。現場的展架鋪滿了近日京華時報對農夫山泉的批評報道版面。發布會開始前,撰寫這些報道的記者在現場發放當天的京華時報,頭版便是“四問農夫山泉請你正面回答”。報道指出,北京市桶裝飲用水銷售行業協會近日下發通知稱,鑒于農夫山泉由媒體曝光出現了多重質量標準問題,要求北京市桶裝飲用水行業各銷售企業即刻對農夫山泉桶裝飲用水產品做下架處理。同時,北京市質監部門也介入調查,暫時禁止委托公司生產農夫山泉桶裝水。
農夫山泉董事長鐘衐衐在會上解釋說,食品標準分衛生(安全)標準和質量標準。農夫山泉執行衛生國標《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和質量標準浙江省《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而衛生(安全)標準通常不會被標注在瓶身上,即使不標示在標簽上,也必須強制執行。京華時報抓住標準上的不一致批評“農夫山泉不如自來水”的報道無事實根據。
當鐘衐衐指責京華時報報道前未采訪農夫山泉,報道不夠客觀時,現場京華時報一男記者立刻起身辯護,而后又有兩名女記者加入。鐘衐衐的發言幾度被打斷,后排佩戴“入場證”的人士對著京華時報記者高喊 “滾出會場,維護秩序”等,現場一度陷入混亂。
關廠為“尊嚴”?
在將近一個月時間內,京華時報用67個版面百余篇報道批評農夫山泉質量不達標。在4月10日京華時報首次發難后,農夫山泉先后發出四次聲明。在今天,也就是最近的一次聲明中,農夫山泉方面公布了全套106項檢測指標和31項內控指標,認為產品全面優于自來水國標GB57494。
而針對農夫山泉在京停產,鐘衐衐稱尊嚴比金錢更重要。農夫山泉是主動關閉工廠,他直言在現在的商業環境下不能生產,農夫山泉只能退出,關閉在京桶裝水生產公司,并稱將用3個月時間逐漸解決目前已購買水票居民的飲水問題。
農夫山泉認為批評報道引發的實際損失已達數億元人民幣,并已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據了解,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收到農夫山泉遞交的訴訟材料。
事件有“內幕”?
專家指出,之所以農夫山泉標準事件一個多月來持續發酵,最主要的問題是國內飲用水標準過多,但制定主體、監管主體各不相同,使得此次事件中缺乏真正的“權威聲音”。這就導致不少消費者提出:“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農夫山泉到底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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