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一個人的認知能力
來 源:未知發表日期:2017-09-29
認知能力指一個人對人、對事的本質上的一個認識,也就是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能力。一個人要想在一個領域有所成就,要有很強的認知能力。那么,我們應該如何判斷一個人的認知能力呢?趙云陽老師建議如下。
一、看他在論事的事情,是否有思想,有方法論及方法。
事情是有規律可循的,思想和方法論可以融會貫通,舉一反三,做事方法則會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認知能力很強的人,首先要考慮這件事情是什么(思想),然后考慮這件事情怎么辦(方法論),再根據實際情況談具體的做事方法。認識能力很差的人,則靠經驗或感覺。比如,一個人談績效考核,首先應考慮績效考核是什么(目的),然后在考慮績效考核怎么做(考核內容、考核依據、考核原則、實施步驟等),再根據實際情況談具體的考核方法(考核制度等)。這個人的認知能力基本是可以的。
二、看他在評價人的時候,是否有論證思維。
人是很復雜的,人的行為也是很復雜的,人是各不相同的。一個組織中,人的行為受到內部因素(思維方式、動機、欲望、目標、價值觀、思維等)、外部因素(薪資、工作環境、人際關系、直接上司、團隊氛圍、企業文化等)的影響,“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據,外因是事物發展的條件。”因此,評價人的時候,要有論證思維,就事論事,區別對待,而不是“一竿子打死一船人。”比如,什么某省的人如何,這就是思維上的懶惰。某人做了什么樣的事情,因此值得信任,這就是論證思維。
總之,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就是認知差距。求職,首先要選老板對行業、企業、管理、經營等方面的認知;選合作伙伴,首先要選他對行業、職業、合作等方面的認知。你要判斷別人的認知能力,首先必須提高自己的認知能力,否則你也很難判斷別人的認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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