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部署今年稅務督察十項重點
來 源:上海證券報發表日期:2013-07-05
國稅總局近日發布《關于開展2013年全國稅收執法督察工作的通知》,部署今年稅務執法監督10項重點工作,其中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把稅務師事務所稅務管理、房地產業及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金融保險業稅收管理一并列為必查項目。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需加強對重大稅收政策落實情況和稅收管理薄弱環節的監督檢查,把10項工作作為今年執法督察的重點,包括貫徹落實組織收入原則情況、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情況、納稅評估、資本交易稅收管理、特別納稅調整管理、車輛購置稅管理、稅務師事務所稅務管理、房地產及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電信業稅收管理和金融保險業稅收管理等。
其中,國稅總局強調,貫徹落實組織收入原則和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情況是重中之重。根據《通知》要求,今年稅收執法督察將重點督察結構性減稅的六方面工作,包括營改增和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稅收優惠等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稅收政策落實情況、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等推動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落實情況、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稅收優惠政策等推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稅收政策落實情況。
此外,今年結構性減稅督察重點還包括西部大開發稅收政策等支持區域協調發展的稅收政策落實情況、創業投資稅收扶持政策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稅收政策落實情況,以及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等促進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落實情況。《通知》表示,各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在上述六項結構性減稅督察內容中選擇1-3項在本地區影響較大的結構性減稅政策,作為執法督察重點內容。
此外,稅務師事務所稅務管理、房地產業及建筑安裝企業稅收管理、金融保險業稅收管理也需一并列為必查項目。據上證報記者了解,各地此前已對上述重點行業開展了重點企業自查自糾工作,根據自查結果,許多地區企業仍存在問題,其中對金融保險企業,個人所得稅是問題高發領域。據地方稅務部門透露,部分地方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在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自查上存在不符要求和錯報漏報現象。
目前,各地的企業自查工作基本完成,接下來稅務部門將采取約談、重點企業抽查等措施展開稅務檢查管理工作。業界人士表示,根據往年經驗,包括連續虧損企業、利潤增長低于收入增長的企業、往來賬掛賬金額較大的企業、關聯企業和關聯交易較多的企業等都是稅務檢查關注的重點。
《通知》強調,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和支持執法督察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積極統籌協調。對執法督察過程中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嚴格依法整改和落實,對確實存在政策疑難的事項要如實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對導致少征稅款的問題,要依法補征稅款,并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區分不同情況,加收滯納金和予以行政處罰。涉及多征稅款的,要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