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優惠取消審批
來 源:大洋網發表日期:2015-11-27
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明確對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全部取消審批,一律實行事后備案管理。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核心內容是統一了優惠事項的管理方式,將所有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按優惠方式進行拆分歸并,歸納為55項,統一采取備案管理,各地不得改變管理方式,不得擅自變相審批。
辦法放寬了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的享受時限,除少數必須在年度終了后方能準確計算優惠數額的,以及必須根據優惠資格享受減免稅的事項外,大多數優惠事項在年內預繳環節就可享受。
本文關鍵字:企業所得稅,優惠,取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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