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大稅收違法將禁止部分高消費
作 者:周叢笑 來 源:長沙晚報發表日期:2015-04-03
湖南將實行稅收“黑名單”制度
長沙晚報訊,今后,有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將會受到被阻止出境、限制擔任相關職務、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持等聯合懲戒。記者昨日從省國稅局獲悉,湖南將實行稅收“黑名單”制度,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參與懲戒的部門有:發改委、國稅、地稅、公安、法院、工商、國土、財政、海關、商務、人民銀行、銀監局、證監局等22個部門。
重大稅收違法行為包括: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國稅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查補稅款金額400萬元以上,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國稅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查補稅款金額400萬元以上的;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查補稅款金額400萬元以上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虛開稅款數額400萬元以上的;虛開普通發票,票面額累計3000萬元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
本文關鍵字:湖南,稅收,黑名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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