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違規會計所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作 者:郭玉志 來 源:上海證券報發表日期:2013-04-28
中國證監會近期對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王需如、張靜、李蘇寧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王君、裴志軍采取了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悉,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中天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07年和2008年年度報告中,經紀業務審計抽樣選取的樣本不能反映業務的整體風險特征,同時未以全年數據為抽樣范圍;對關聯方的審計未能保持足夠的職業懷疑態度,在發現諸多疑點的情況下未采取進一步的審計程序以識別錯報。以上行為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有關要求。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中天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中,關聯方審計未能保持足夠的職業懷疑態度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以識別錯報,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有關要求。
根據《證券法》、《財政部、證監會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監管部門對上述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相關注冊會計師采取了行政監管措施。
近年來,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對各類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案件和欺詐上市案件的打擊力度,同時,加大對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推動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資主體等市場參與各方歸位盡責,堅決打擊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以及幫助發行人合謀造假違法違規等行為,市場積極因素逐漸凸顯。
本文關鍵字:會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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