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協征求《企業價值》等評估準則意見
來 源:未知發表日期:2011-11-10
為完善我國資產評估準則體系,規范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行為,進一步推動評估行業整體執業水平的提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在總結近年來豐富執業經驗和吸收相關領域最新政策規定及理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起草了《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征求意見稿)、《資產評估準則——森林資源資產》(征求意見稿)、《商標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實物期權評估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關于對評估報告等準則中涉及簽章制度條款的修改意見》(征求意見稿),近日發布《關于對《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等準則征求意見的通知》(中評協【2011】162號),對上述準則公開征求意見。
企業價值
《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以來,為廣大評估機構和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企業價值評估業務提供了操作指南。
六年多來,《指導意見》在評估工作實踐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環境的變化,委托方和監管部門要求的提高,評估行業整體執業水平的提升,以及評估準則體系的發展和完善,《指導意見》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另外,近年來國際方面有關企業價值評估準則制定的變化趨勢也為《指導意見》上升為具體準則提供了契機。
近年來,我國在企業價值評估實踐中積累了大量經驗,評估理論研究也取得了一定進展,為企業價值評估準則的制定奠定了重要基礎。因此,中評協在總結經驗和借鑒吸收國際方面企業價值評估準則最新成果的基礎上,本次將《指導意見》上升為《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
《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起草的指導思想是明確定位;簡繁適度,解決難題;突出原則性和可操作性;借鑒國際,適度超前。《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分為“總則”、“基本要求”、“操作要求”、“評估方法”、“披露要求”和“附則”。
森林資源資產
1996年,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林業部發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試行)》(國資辦發【1996】59號)。2006年12月,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發布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財企【2006】529號),提出了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制度,由注冊資產評估師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共同執行森林資產評估業務。
由于森林資源資產類型多樣、特點復雜、不易把握,易產生認識偏差與法律糾紛,為規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行為,急需制定準則對評估人員的執業行為加以規范,以有效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方責任,更好地服務于市場經濟發展。
《資產評估準則——森林資源資產》起草的指導思想是遵循基本準則,關注其他準則;規范共性問題,突出專業特點;強調核心原則,明確指導目的;立足行業特點與國情,充分考慮行業監管協調。《資產評估準則——森林資源資產》以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為主線,提出具體要求,分為“總則”、“基本要求”、“操作要求”、“評估方法”、“披露要求”、“附則”共六章三十條。
商標權
商標權在國際貿易體系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是許可證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國際分工合作的深入,服務貿易的比重越來越大,商標的轉讓、許可交易越來越多。維護我國企業和個人在許可證貿易中的正當權益,以及商標轉讓、許可的正當秩序,需要資產評估行業發揮價值公平尺度的作用,以促進服務貿易的發展。
《商標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起草的指導思想是準確定位;突出專業性和突出可操作性。《商標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分六章,第一章“引言”,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評估對象,第四章操作要求,第五章披露要求和第六章附則。
實物期權
對于高科技公司和網絡公司等公司及其有關資產的價值評估,傳統的收益法和成本法較難奏效;而應用市場法又缺少近似的可比公司或可比資產,也難以得到可靠的評估結論。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人們越來越多地認識到各種無形資產的作用和價值。然而,從概念上講,與無形資產相關的未來收益其實多數情況下都是或有收益。有利的情況下加以利用就有收益;不利的情況下不利用也就沒有收益。因此,其價值應該采用期權定價方法評估。
《實物期權評估指導意見》起草的指導思想是準確定位、突出專業性和操作性;照顧通俗性和可讀性。《實物期權評估指導意見》分六章,第一章引言,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評估對象,第四章操作要求,第五章披露要求,第六章附則以及附錄。
來源:中國會計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