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力推四大金融開放措施落地
作 者:傅蘇穎 來 源:證券日報發表日期:2018-05-03
4月27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將積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盡早推動四項開放措施落地。
一是推動外資投資便利化,包括取消對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對商業銀行新發起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外資持股比例不設置限制;鼓勵信托、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紀、消費金融等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引進境外專業投資者;將外資人身險公司外方股比放寬至51%,3年后不再設限。
二是放寬外資設立機構條件,包括允許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同時設有子行和分行,以及在全國范圍內取消外資保險機構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的要求。
三是擴大外資機構業務范圍,包括全面取消外資銀行申請人民幣業務需滿足開業1年的等待期要求,允許外國銀行分行從事“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業務,降低外國銀行分行吸收單筆人民幣定期零售存款的門檻至50萬元,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
四是優化外資機構監管規則,對外國銀行境內分行實施合并考核,調整外國銀行分行營運資金管理要求。
為確保上述措施及早落地,中國銀保監會會正在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制度建設,近期即將推出以下一系列實質性舉措:第一,發布《關于進一步放寬外資銀行市場準入相關事項的通知》;第二,發布《關于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的通知》;第三,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公開征求意見。
在持續完善法規制度建設的同時,銀保監會將同步受理對接各項開放措施的準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