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協布置上市公司2013年審工作
作 者:蔡秋紅 來 源:中國會計視野發表日期:2013-12-10
視野訊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了《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報審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強化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質量控制體系建設,規范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提升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工作質量,促進行業科學發展,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就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報審計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以強化質量控制體系建設為核心,強調事務所要以合伙制轉制為契機,建立和完善適合自身情況和特點的質量控制體系,提升系統風險防范水平,提高事務所整體執業質量。對新設立的或新加入的分所、以及新吸收的審計團隊帶來的業務,要作為新業務進行風險評估,指定專門合伙人負責此項工作,并及時向中注協報備評估結果。并要求規范事務所項目工時管理和成本核算,建立科學的收費管理制度,實施合理的專業服務收費標準,堅決抵制各種不正當低價競爭行為,自覺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形象。
《通知》要求事務所認真做好財務報表審計,在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應嚴格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全面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將審計準則、應用指南與問題解答一并掌握和執行。并對財務報表中涉及收入的確認與計量、資產減值、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政府補助、重大非常規交易、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等六方面內容進行特別關注,保持職業懷疑,實施恰當的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及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通知》強調事務所認真做好內部控制審計,要處理好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之間的關系,既要體現內部控制審計的目的,又要保持與財務報表審計的聯系。同時承接一家被審計單位年報審計業務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事務所應當單獨與上市公司簽訂內控審計業務約定書。注冊會計師如實發表內控審計意見,規范出具內控審計報告,不得利用在內控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或將財務報告內控重大缺陷作為非財務報告內控重大缺陷披露等方式規避出具否定意見的內控審計報告。
《通知》同時提醒事務所要按照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業務報備的相關要求,指定專人負責上市公司2013年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報備工作,確保報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