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金融創新與金融穩定的平衡
來 源:金融時報發表日期:2014-04-17
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日前撰文指出,我國金融市場發展仍處在“新興加轉軌”的階段,金融監管部門不僅肩負著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同時還面臨著推動金融創新、促進經濟金融良性互動可持續發展的任務。監管者應當把握金融創新與監管的平衡,做到鼓勵與規范并舉,培育與防險并重。
金融機構要在金融創新中踐行四項原則,一要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這條主線。將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有效金融需求作為創新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防止監管套利或者金融業自我循環。二要把依法合規和穩健經營意識貫穿到金融創新的全過程。在創新中要做到“心中有法,行為有度”,遵循良好的監管要求和會計標準,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進行會計記賬和風險管理。三要與自身的風險管控能力相匹配。金融機構應在自身風險管控能力范圍內開展金融創新,要充分識別和管控新產品、新業務可能帶來的風險,發揮好風險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切實承擔起風險管理的主體責任。四要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金融創新產品的結構應當清晰易懂,信息披露應當真實全面,有利于消費者充分認識風險和維護自身權益。
尚福林表示,監管者應持續評估金融創新的發展態勢、影響程度和風險水平,根據評估結果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并動態調整,構建多層次、富有針對性和有效性的監管框架。既留有適當的試錯空間,為金融創新提供正向激勵,避免抑制銀行的創新自主性和靈活性;又在全局上做到心中有數、心中有度,確保風險可控。
尚福林強調,金融創新越活躍,金融市場越發達,就越要加強跨部門的金融監管協調。當前很多金融創新產品具有跨市場、跨行業特征,金融監管者應保持高度的風險敏感性,加強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監管協調。做好系統性風險的監測預警,及時采取必要監管行動,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隱患。
尚福林指出,近年來我國金融體系運行總體穩健,影子銀行作為傳統銀行體系的有益補充,在服務實體經濟、豐富居民投資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對其中可能存在的系統性風險隱患不能掉以輕心,要增強大局意識和憂患意識,在發揮金融創新積極作用的同時,將負面影響和系統性風險降到最低。(記者 周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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