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決無法執行普遍 專家稱已危及司法公信力
來 源:燕趙都市報發表日期:2013-09-22
“執行難”一直是影響人民法院司法權威的老大難問題。生效判決無法執行,法律打“白條”讓人深惡痛絕……近期,記者在吉林、河北、江西、北京等地采訪了解到,“不能執行、不愿執行、不敢執行”等問題依舊普遍存在。專家認為,一紙空文的判決,已嚴重危及司法公信力,執行“三不”問題亟須破解。
破解“不能執行”:
盡快裁定終結執行,引入救助機制
吉林遼源龍山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謝利明說,他們經常遇到“不能執行”的案件,頻遭誤解,有的當事人甚至大罵執行法官,讓法官尊嚴掃地。
謝利明告訴記者,近期他們執行一起債務糾紛案時就遇到了這種情況。被執行人欠了150萬元,無錢償還。申請執行人不理解,到法院又吵又鬧,沒辦法法院將被執行人拘留。人被控制了,就更沒錢可執行,拘留到期又不得不放人,申請執行人就說法官被收買了,甚至大罵執行法官。“當時,法官向我說明情況時,眼淚直在眼圈中打轉。”
謝利明介紹,有的贍養案件執行起來也很困難,比如有一起母親狀告兒女案,雙目失明的老人讓兒女每月付給她300元贍養費,但兒子家確實困難,無錢支付。老人不理解,待在法院里不走,又哭又鬧,這讓他們感到非常為難。
吉林省社科院法學所所長于曉光說,“執行不能”案件,在群眾中產生了極壞的影響。對那些不能繼續執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執行的案件,應盡快裁定終結執行;符合社會救助的,可考慮引入救助渠道,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破解“不愿執行”:
加強隊伍建設,“零容忍”司法腐敗
“相對于‘不能執行’,‘不愿執行’則在更大程度上損害了司法公信力。一些法官借機貪腐,讓人痛恨。”知名律師張金龍如是說。
張金龍介紹,一些打官司的人揚言,寧愿把錢給辦案人員,也不愿意給對方。“敢這樣講,就意味著有這樣的市場,有人敢接這樣的錢,這與法官隊伍不廉潔有關系。個別法官,雖能執行就不執行,等著人來找。有些案子事實非常清楚,就是拖著、等著、不執行。”
河北省平山縣法院在自查中認為,執行中有個別人員“不愿執行”,消極應對。大部分執行人員年齡老化,業務素質不高,對案件不愿執行、推諉當事人。雖然進行了系列的業務培訓、崗位練兵等活動,但“不愿執行”的問題并未得到有效解決。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黃文藝表示,法院判決被執行方是當地政府部門的,法官就更不愿執行了,這往往造成廣大民眾對司法的不信服。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馮仕政建議,要從源頭解決“執行不愿”問題,關鍵要加強司法隊伍建設,提高司法人員素質;同時,對司法腐敗要持“零容忍”態度,進行鐵腕反腐。對那些在執行中以權謀私者,要加大懲處力度,確保法院判決的權威。
破解“不敢執行”:
建立干預公開制,杜絕暗箱操作
據介紹,為解決“執行難”,中央曾專門作出決定,提出黨政機關要支持法院依法執行,不得干預法院執行工作。但現實工作中黨政干預法院執行的現象,仍以各種方式出現。特別是黨政機關的部分領導干部,有的是為了地方經濟利益,有的是為了一己私情,常常以維護穩定為由,動輒讓執行人員匯報案件,通過各種辦法對法院執行進行干預。
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胡云騰分析,現在我國各個層面行政對司法的干預很多,需要考量的因素很多。一個法官和院長如果置書記、縣長的招呼不顧,將來經費怎么辦?人員提拔怎么辦?因此他們不得不考慮這些因素。有的人大代表則揚言:“如果不按照我說的辦,就給你投反對票。”
胡云騰建議,面對行政干預執行現狀,可建立“案外人”干預公開制度。如果當事人一方打招呼了,作為法官就要告知:批的條子要入卷,甚至要曝光在網絡上。這樣就可以有效杜絕暗箱操作,反制行政權力,讓法官能夠依法、獨立地行使執行權。
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劉日教授建議,黨政機關、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尊重司法判決,不要給法院批條子、下任務、下命令。司法人員在辦案中,只能對案件的事實、證據、程序和適用法律負責,而不得屈從于長官意志、輿論導向和利益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