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跳踩商戶頭部”城管被刑事拘留
來 源:西部網發表日期:2013-06-07
西部網訊 6月5日下午,延安市政府就“延安城管打人”事件召開新聞發布會。延安市政府副秘書長李建強通報事件經過和對有關人員的處理結果,延安市政府新聞辦主任李少婷、延安市城管局黨委書記侯世懷出席新聞發布會。
李建強通報說,據初步調查,2013年5月31日下午3時,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鳳凰大隊稽查一中隊對市區旅游景點周邊流動商販進行例行檢查。下午5時,當執法車輛巡查至楊家嶺附近時,發現美利達車行違章將數輛自行車擺放在人行道上維修和經營,決定暫扣該店違章擺放的車輛。
在實施暫扣過程中,執法人員與該店店主劉國峰等當事人發生沖突。店主劉國峰在沖突中被踩踏致面部出血,1名女執法隊員鄭媛媛也在沖突中受傷。
之后,110巡警到達現場制止沖突,將相關人員帶離調查。
事件發生后,延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及時作出重要指示,迅速成立了“5.31”城管執法沖突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責成市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門立即介入調查,要求決不護短,一查到底,并做好傷者醫治工作。
根據調查結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市城管局對現場參與的8名執法人員,2名負有領導責任的單位負責人進行了黨政處分;市公安局對2名涉嫌違法的工作人員給予刑事和行政拘留。
其中:對參與現場執法的市城管監察支隊鳳凰大隊稽查中隊中隊長張奇給予撤銷職務、行政記大過處分;隊員南小波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馬瑞、康文寶、鄭媛媛、劉兆瑞、馬明、景鼎文等6名協管員予以解聘;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市城管監察支隊主管副支隊長高丹,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對市城管監察支隊鳳凰大隊大隊長趙振剛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撤銷大隊長職務;對市城管監察支隊鳳凰大隊副大隊長李志成,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對涉嫌違法的景鼎文處以刑事拘留,劉兆瑞處以行政拘留。
李建強在新聞發布會上說,這次事件,暴露了延安市的一些部門單位和工作人員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的問題,對全市各級執法人員和干部職工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和警示。市政府要求市城管局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改進。
一是市城管局已經安排開展紀律作風整頓,明天還將召開全系統干部職工大會,通報調查情況,公開處理相關人員。
二是在全市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行業作風整頓,重點從規范程序、嚴明紀律、提高素質、文明執法等方面改進,樹立行政執法良好形象。
三是開展城市管理相關法規的宣傳活動,妥善解決執法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
四是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交流,暢通信息發布渠道,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努力打造“陽光政府”。
相關資料(來自北大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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