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讓聾啞人在無聲世界里“看”庭審
作 者:李瀟 姚衛華 來 源:中國法院網發表日期:2018-01-23
“現在開庭”,同往常一樣,審判長敲下法槌,開庭審理一起勞動合同糾紛上訴案。只是這一次,法庭比以往安靜了許多,法官提問后良久,上訴人卻遲遲未作出應答……
今天(1月22日)下午兩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三十四法庭的上訴人席上,只見一名中年男子正在用手語比劃著,再通過他身旁的手語翻譯,將自己的意思傳遞給法官。這是一場特殊的庭審,借助手語翻譯,上海一中院法官“聆聽”當事人的訴求,當事人在無聲的世界里“看”庭審。
基本案情:因身體原因被公司解雇,員工起訴要求恢復勞動關系
張先生,患有聽覺和語言障礙。2014年10月,他應聘了某設備公司的數控車工一職,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該公司以張先生自身所限、難以達到公司崗位工作要求為由,將其解雇。張先生于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該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撤銷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并支付其工資、賠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仲裁委員會支持了張先生索要4700元工資的要求,其余請求未支持。
張先生不服裁決,提起訴訟,一審法院經審理確認了張先生與某設備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但另查明張先生已于2014年11月同另一家公司確立勞動關系,因此張先生要求恢復同某設備公司勞動關系缺乏依據,遂判決某設備公司支付張先生4700元工資,駁回張先生其他訴請。張先生不服一審判決,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
法院:聘請手語翻譯保障特殊人群訴訟權益
考慮到張先生具有言語和聽覺障礙,為了更好地保障其訴訟權益,上海一中院征得張先生同意,在二審開庭前就聯系了一名手語翻譯,以便張先生在沒有代理律師出庭的情況下,仍然能像普通當事人一樣,準確地表達自己的訴求。
這場庭審最大的不同就是整體節奏放緩,法官每講一句話都要等翻譯人員向張先生傳達。庭審環節,為了確認張先生準確知悉法官的提問,以及準確表達張先生的陳述意見,手語翻譯會同張先生一再確認后,再向法官轉達。
張先生和翻譯通過手語交流時,審判席上的法官耐心等待,按照規范的庭審程序一步步進行,使得殘障人士“零障礙”參加庭審,以“看得見的方式”感受看得見的公正。
庭審結束后,合議庭將對此案擇期宣判。
法官說法:
殘疾人尤其是具有聽覺障礙、言語障礙的殘疾人由于身體條件的限制,不能自由表達自己的意志,參與訴訟的能力受到一定影響,但同樣享有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作為人民法院,在辦理涉殘疾人案件時,應充分保障其訴訟權利,提供訴訟便利,努力消除訴訟障礙,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讓公平正義體現在司法辦案的每一個細節中,讓每一個當事人都能切實感受到司法的關懷和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