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部門簽署備忘錄 進出口企業失信將受聯合懲戒
作 者:丁飛
來 源:央廣網發表日期:2017-03-24
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由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聯合簽署的《關于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今天正式發布。未來,進出口企業一旦被認定為“失信企業”,將受到多部門聯合懲戒。
根據《合作備忘錄》,進出口企業失信信息將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數據交換、動態更新。海關總署副署長李國表示,一旦企業由于走私、拖欠稅款、弄虛作假等原因被海關認定為“失信企業”,將“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進出口企業一旦被海關認定為失信企業的,則在全國海關乃至整個國家社會信用體系中都被貼上標簽,受到高強度的限制和約束。”
值得一提的是,聯合懲戒不僅針對失信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等高管人員的日常生產生活也被納入到監管范圍。在對失信企業采取的39項懲戒措施中,既包括被工商部門、最高人民法院列入黑名單,也包括影響質檢、外匯等部門的信用評定,此外,失信還將影響企業在發行債券、申請政府性資金、出口退稅的審核和檢查,并作為有關部門在出口配額分配、外匯額度等方面的參考。
企業負責人的出境等行為也將受到相應限制。李國表示:“過去我們對企業信用的管理更多是各自為政,各個部門各自建立信用的激勵和懲戒制度。現在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放在社會治理的平臺上看待,實行多部門聯合激勵和懲戒,真正使得企業無論從事什么行業什么活動,都能真正按照‘守信得到褒獎,失信得到懲戒’的方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