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科畢業論文寫作過程中“結束寫作”的相關規定
在本科畢業論文寫作過程中,為幫助學生能夠根據自身最終的學習目標(申請畢業或申請畢業及學士學位),以及論文寫作的實際情況,了解自己的論文成績是否已達到個人的學習目標,自201612批次起,學院為論文寫作中的學生提供“結束寫作”的權利:即學生在初稿或二稿提交后,指導教師批閱后的論文成績系統提示已達到申請畢業或申請畢業及學士學位條件時,學生可根據提示在系統中自主選擇 “結束寫作”或 “繼續寫作”。若學生選擇“結束寫作”,則系統將以此階段稿件成績作為論文寫作的最終成績。若學生選擇“繼續寫作”,則可進入下階段繼續按照指導教師意見修改提交論文。具體提示情況如下:
1.論文成績已經及格,滿足申請畢業的論文成績要求,可將此稿作為最終稿件,最終成績為“及格”;如需獲取學位,則需要按導師要求繼續修改稿件從而爭取達到良好以上成績。
2.論文成績已經良好,滿足申請畢業和申請學位的論文成績要求,可將此稿作為最終稿件,最終成績為“良好”;如想爭取論文成績優秀,請根據導師要求繼續修改稿件。
3.論文成績已經優秀,滿足申請畢業和申請學位的論文成績要求,可將此稿作為最終稿件,最終成績為“優秀”;也可根據導師要求繼續修改稿件。
以上規定,旨在根據學生的個性化學習目標,幫助學生了解自身的論文寫作情況,及時調整寫作進度和狀態,以便能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希望進行本科畢業論文寫作的同學們,能夠正確理解“規定”中的內容,以對自己認真負責的態度,完成本科畢業論文寫作。
中國人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網教部)
2016-12-16